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工...
|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师生以新风貌、新气象、新姿态迎接新学期的到来,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制度》《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通知》(详见学生工作部门通知),特制定学期初教学工作方案。 一、开学前教学检查工作 2月20~26日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本、专、预科共计447个教学班、2926门次课程、196间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进行 |
|
发表时间:2023年02月10日 |
|
我校获批16项教育部2022年产学合作...
|
近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号),我校获批7项教育部2022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至此,我校2022年教育部第一批和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数共计16项。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深入贯彻《“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 |
|
发表时间:2023年02月20日 |
|
学校开展新学期教学工作准备情况调研
|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2月25日下午,学校副校长张邦成带队到各教学单位对新学期教学工作准备情况开展走访调研。 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对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师生到位情况、教学任务安排与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汇报。 张邦成副校长听取汇报后,对各单位扎实细致的教学准备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强调,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细节,想到细处、做到实处;要进一步全面梳理 |
|
发表时间:2023年02月27日 |
|
关于审核2024届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
|
各教学单位: 为践行学校“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帮助广大毕业生及时了解掌握自身学习情况,充分有效利用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的学习时光,现就2024届毕业生开展学业完成情况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学分审核审查要以教学一体化平台专业执行计划为依据,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以及《2024届各专业毕业生毕业学分统计表》(附件1),核对2024届毕业生(含本科、专科、第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
|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3日 |
|
关于2024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
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保证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学历电子注册、毕业后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我校2024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于2023年3月8日、3月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图像采集对象 我校2024届预计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 二、图像采集时间、地点及费用 采集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15日下午12:50开始,建议最早 |
|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3日 |
|
教务处三月份工作计划
|
一、教学运行及考务工作 1.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素质通选课补、退选和体育、公共艺术课程选课工作; 2.组织开展在校生学籍警示核对、统计工作; 3.组织开展2024届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审核工作; 4.开展2023届毕业班毕业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相关工作;开展其他年级重修课补报名工作; 5.组织开展2024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6.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外聘教师 |
|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7日 |
|
关于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素质通选...
|
各学院: 一、开课及考试时间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素质通选课从2023年3月6日(第二教学周星期一)开始上课,2023年5月22日—5月28日进行考试。 二、其他 学生登录系统前,一定要再次确认所选课程的平台(“智慧树”/“超星尔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1.2022-2023-2学期素质通选课课程表 2.超星尔雅操作手册-学生 3.智慧树学生手册 教务处 2023年2月 |
|
发表时间:2023年02月28日 |
|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
|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重修(补修)报名第二轮次工作将于2023年3月10日开始,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相关班级学生,要求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修(补修)报名,以免错过这次重修(补修)机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及格课程重修报名 1.全校学生(除2022级新生)春季学期不及格课程,本学期学生均可在教学一体化平台自行报名。 2.毕业班学生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 |
|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9日 |
|
关于2023届毕业班非原开课学期重修...
|
各教学单位: 2023届毕业班学生单学期不及格的课程中,如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可以委托学生所在单位教学干事或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代申请重修。请于3月14日前完成毕业班非原开课学期重修课程的申请流程。 一、毕业班非原开课学期重修课程的申请条件 1.如果本学期学校已开设的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班级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相似度大于80%。跟班学习的课程学分与学生原学习课程学分相差小于1学分; 2.学生申请的课程 |
|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0日 |
|
关于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学籍预警...
|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工院字[2019]87号),学校对在校学生各学期累计不及格的学分进行统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现对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学生学籍做如下预警: 一、对各学期累计不及格的必修、限选和选修课程学分超过30学分的窦飞宇等20名学生,做出退学预警(名单见附件1)。 二、对各学期累计不及格的必修、限选和选修课程学分达到15~30学分的程馨瑶等87名学生,做出降级 |
|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4日 |
|
关于开展2022-2023-2学期教材征订工...
|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材能够准确及时到位,现对2022-2023-2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时间:12月22日13:00-12月27日11:00;各教学单位教材审核时间:12月27日11:00-12月28日11:00。请各位老师务必在这个时间段指定好教材。我们本次采用的系统与上学期征订教材所用的系统一致,教师可用手机扫码进入小程序或电脑端登录 |
|
发表时间:2022年12月21日 |
|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
|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将《2023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结果统计表》(详见附件)下发给学生,要求学生根据表中目前已获得的必修课总学分和毕业总学分与毕业学分要求进行对比,参考表中“毕业结论”和“学位结论”列,在加上本学期开课和重修不及格课程学分的基础上,查看是否满足毕业和学位要求。 2.各学院要对 |
|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30日 |
|
关于2021-22-2学期教材征订明细公示
|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2021] 第28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22-2学期师生征订教材明细进行公示。具体教材征订明细请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80578800 联系人:宋丽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教师选用教材明细 2.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选用教材明细 |
|
发表时间:2022年01月05日 |
|
关于2022-23-1学期教材征订明细公示
|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2021] 第28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23-1学期师生征订教材明细进行公示。具体教材征订明细请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80578800 联系人:宋丽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教师选用教材明细 2.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选用教材明细 |
|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18日 |
|
关于2022-23-2学期教材征订明细公示
|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2021] 第28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23-2学期师生征订教材明细进行公示。具体教材征订明细请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80578210 联系人:章与非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教师选用教材明细 2.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选用教材明细 |
|
发表时间:2023年01月0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