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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处  长:王文华  第七教学楼7801

副处长:苑全德  第七教学楼7813

副处长:苗  绘  第七教学楼7809

副处长:赵  麒  第七教学楼7811

招生办公室主任(兼教务处副处长):魏  卓  第七教学楼7905

教学运行科:任志刚  李思伟  蔡  舵  于亚楠  第七教学楼7823   

            0431-80578206  

教学建设科:杨  明  张竹溪  第七教学楼7815    

            0431-80578207

教师发展与教学研究科:郝冠杰    霞  谢  翊  

实践教学科:韩伟濛  第七教学楼7808    

            0431-80578238

素质教育与综合科:陈  思  高怡文  刘丹阳  第七教学楼7825   

                  0431-80578219

招生办公室:姜亦学  马桂霞  第七教学楼7905



岗位职责


教务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负责实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有关内容,对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2.负责学校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基本建设管理;

3.负责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调研、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各类教学评奖和评优工作;

5.负责协调、管理有关教学经费的使用;

6.负责全校学生成绩、学分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审核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辅修专业证书和第二学历证书的授予资格,办理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负责校级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

8.负责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优化学校教学资源的配置,调配全校教室的使用;

10.负责组织实施实验教学工作;

11.负责制定学校教研教改规划及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12.负责管理教学改革和研究基金;

13.负责各级各类教研教改立项课题的组织、管理、评优工作;

14.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素质教育中心合署办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负责统筹全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素质教育工作总体规划;

3.负责学校学生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学生素质教育;

4.负责组织学校素质教育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及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素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6.负责协调组织素质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学生的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工作;

8.负责组织各级各类人文、艺术类教育中心或基地的申报、建设、服务与管理工作;

    9.承担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负责制定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教育培训计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教师年度培养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年度总结工作;

3.负责搭建教师教学咨询服务平台,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需求;

4.负责新教师入职培训及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考核工作;

5.负责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性项目选派及管理工作;

6.负责教师导师制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公派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选派工作;

8.负责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工作;

9.负责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申报工作;

10.负责教师发展相关数据统计及报表;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挂靠职责

1.制定招生政策:根据学校的发展定位、教育资源、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政策,修订招生章程的制度文件,确保学校的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制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招生政策、教学资源以及“招生-培养-就业”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专业设置、招生方式等,并组织实施、上报等工作。

3.负责招生宣传与推广:组织和实施学校的招生宣传与推广工作,包括制定招生宣传方案、策划招生宣传活动、设计宣传材料等,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负责招生信息管理:收集、整理和管理学校的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材料、招生报名信息等,确保招生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5.负责录取工作:对录取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流程严谨规范,严格执行阳光高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6.组织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组织和协调学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的考试招生工作,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的组织与监督、考试成绩的录入与分析、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等,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7.做好招生咨询工作:负责接待、解答招生中的咨询、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答微信公众号、QQ群、阳光高考平台的网络咨询工作,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招生信息和咨询服务。

8.协助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数据交接和报到工作,做到数据准确、及时和全面。

9.组织新生档案管理和入学资格审查:组织对新生建立档案的工作;组织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通过人像识别、信息核验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身份真实有效。

10.招生信息化建设:负责招生信息网、录取辅助系统、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招生宣传QQ群的维护工作,并对新生建立电子档案。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上级和学校的指示和要求,完成其他与招生工作相关的任务,如招生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招生工作的总结与改进等。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与教学运行科管理职能相关的管理文件;

2.组织维护教学系统中的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执行计划、下达教学任务、组织编排本专科课程表、编印校历、教学进程表,负责编撰教学组织文件;

3.负责教室安排和教学调度,维护教学秩序;

4.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各阶段的选课工作(学期选课、辅修、补退选),处理选课时间内出现的异常情况;负责每学期素质通选课的开课、排课、选课、考试安排;

5.负责组织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重修报名、重修缴费、重修课程开课、重修课表编排及重修安排公示;

6.负责临时调串课的审批、课表长期调整的归档、所有课表调整的统计工作;

7.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8.组织外聘教师计划申请和审批工作;

9.负责辅修专业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10.负责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

11.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信网电子注册工作(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电子注册);负责学信网本科毕业生学位电子注册工作;

12.组织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进行电子注册照片信息采集及核对工作;

13.组织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宣传、报名、审核及录取工作;

14.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休学、复学、降级、退学、转学、转专业、结业、延长修业年限等学籍处理工作;

15.组织审核本、专科各类学生的毕业资格和本科学生学位授予资格;

16.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学位证书、证明书的定制、打印、颁发、归档等工作;

17.负责办理全日制学生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及毕业证明书;

18.负责做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高等教育质量检测数据采集”等与教学运行相关的数据信息填报工作;

19.负责填报每学期教学基本情况相关数据;

20.负责审核任课教师各类评审教学工作量;

21.负责起草教学运行科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相关报告;

22.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教学干事集中业务学习、培训;

23.负责维护有关教学运行科管理职能相关的信息化建设和现有系统;

24.负责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学管理资料的整理及存档工作;

25.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校内外考试成绩相关的管理工作;

26.完成学校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职责

1.负责建健全教学设科管理职能相关的管理文件;

2.负责组织各专业本专科、辅修、二学位、各种合作办学、微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审定和修改及执行管理;

3.负责组织各专业制订修订培养方案修读指南;

4.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和汇编;

5.负责组织本科专业(含二学位、微专业)新增、调整、备案和撤销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课程、专业项目的立项建设与组织实施,包括立项申报、专家评审、中期检查、验收等;

7.负责学校教学重点项目(与教务处有关的内容)的组织实施与推进工作,如吉林省应用型高校转型示范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吉林省本科人才培改革示范校、一流专业建设点、传统专业改造升级示范、特色高水平专业等项目;

8.负责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包括文件的拟定、组织申报、材料整理,组织专家评审,公布结果及奖状制作等;

9.负责教学新秀奖、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教学名师奖的申报及评审工作;

10.负责组织全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报、评审工作,组织推荐吉林省和各级各类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申报、推荐工作;

11.负责各级各类教材评选的组织推荐工作和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包括文件的拟定、组织申报、材料整理,组织专家评审,公布结果等;

12.负责审核全校教师考核、职称评定等用途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评优、评奖等成果;

13.负责做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报送(与教学建设相关数据);

14.填报每学期教学基本情况通报相关数据;

15.负责有教学建设科管理职能相关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16.负责年度教学奖励审核与发放工作;

17.负责教学建设科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相关规划报告的起草工作;

18.组织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

19.完成学校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与实践教学科管理职能相关的管理文件;

2.负责组织全校教学实验室、校内外实践基地立项审批和实施建设;

3.负责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4.负责做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报送(与实践教学相关数据);

5.负责每学期教学基本情况通报相关数据;

6.负责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7.负责实践基地和学生校外实践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监督;

8.负责组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各月份实践类课程数据报送工作;

9.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答辩、推优及资料存档等相关工作;

10.负责组织省教育厅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11.负责组织开放实验项目培育、审核及成果认定等工作;

12.负责组织教育部、省教育厅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管理及结题等工作;

13.负责起草实践教学科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相关报告。

14.完成学校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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