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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2024届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3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践行学校“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帮助广大毕业生及时了解掌握自身学习情况,充分有效利用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的学习时光,现就2024毕业生开展学业完成情况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毕业学分审核审查要以教学一体化平台专业执行计划为依据,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以及《2024届各专业毕业生毕业学分统计表》(附件1),核对2024届毕业生(含本科、专科第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执行计划内课程、必修课学分、总学分等信息,具体操作请参照《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2024届毕业生专业执行计划核对指南》(附件2),核对截止时间为:2023315

1)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在人才培养方案有且准备开设的课程而系统平台上没有的,如涉及以往学期的,直接在平台当前学期课程并送审未发生学期的执行计划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准备开设而人才培养方案上没有的课程,请抓紧时间办理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手续;

3)执行计划中有且不准备开设的课程,需要在系统平台上做课程的变更(课程变更包括“课程停开、变更学期、变更内容、课程变更”四种类型标明“变更原因”“课程停开”后送审

4)在确定教学任务时,须校对课程的开课单位、课程属性、课程性质、考试类别、总学时、学分、讲课学时、实践学时、实验学时,信息有问题的,需要在系统平台上做课程的变更;

5)确保2023-2024学年的执行计划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如不一致,立即申请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并按变更后方案上报毕业标准

6特别注意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上的素质拓展和社会实践的教学任务是否录入执行计划

必修课总学分、毕业总学分与方案及附件1不一致的,请书面写明情况(并携带佐证材料),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处长审批并备案;各学院将核对后的附件1打印,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于2023322前报教务处老师处备案(QQ:352043863)。

学院按核对后的毕业要求向毕业班学生提供每个专业的《课程修读明细》(不包含素质通选课)(附件3),组织毕业班学生根据该修读明细表认真核对学生本人成绩单(学生登录教学一体化平台→学籍成绩→我的成绩→课程成绩查询→开课时间选择全部学期→显示方式选择显示最好成绩),重点核对必修课课程是否有误。核对截止时间为:2023419日。

针对毕业班学生开展学分认定工作。学分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学生已修读课程与课程修读明细中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属性、课程性质完全一致的课程,系统自动认定学生修得该课程学分,学生可不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学生已修读课程与课程修读明细中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属性、课程性质不一致的课程,如二者课程大纲符合度达到80%以上,学分差为1学分及以下的课程,学生可填写《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4),申请将已修课程学分认定为课程修读明细中的课程学分;

学院汇总后,请教学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430日以前返给教务处考务科孙丽老师(QQ:187139123)。

针对毕业班学生开展学生成绩库清理工作。学生依据课程修读明细核对学生个人成绩单,如有需要删除多余的未及格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课程,请填写《删除课程成绩登记表》(附件5)。

学院汇总后,请于2023年430日以前返给教务处考务科孙丽老师(QQ:187139123)。

针对毕业班学业完成情况的审核结果,提醒毕业班学生及时参加重修课报名、素质通选课报名。

各学院需组织好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密切关注毕业生学业情况,帮助并指导其完成上述核对、报名工作,确保2024届毕业生圆满完成学业,顺利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附件:1.2024届各专业毕业生毕业学分统计表

2.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2024届毕业生专业执行计划核对指南

3.XXXX届XXXX专业课程修读明细

4.学分认定汇总表

5.删除课程成绩登记表


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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