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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2-10      浏览次数: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师生以新风貌、新气象、新姿态迎接新学期的到来,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制度》《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通知》(详见学生工作部门通知),特制定学期初教学工作方案。

一、开学前教学检查工作

2月20~26日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本、专、预科共计447个教学班、2926门次课程、196间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20~24日为教学单位自查,25、26日职能部门前往教学单位现场协调解决教学单位自查出现问题。

(一)开学前教学单位自查时间及内容

自查时间:2月20日~24日

自查内容:

1.教学条件准备情况

1)教室中桌椅和教学备品的配备情况以及电灯、电源、电铃等教学设施的完好情况。

2)多媒体设备、语音室设备完好情况。

3)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的卫生情况、消杀情况及教学保障情况、场所设施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2.师生到位情况

1)做好教师到岗情况和学生返校注册情况的统计,做好无法正常返校学生统计及其教学准备工作。

2)检查本单位外聘教师的聘任和教学准备工作情况,检查“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3)要求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查看上课的时间和地点,保证任课教师全部到岗,学生准时到达教室。

3.教学任务安排与落实情况

1)认真核对教学任务和课表,及时将本学期课表发到任课教师和学生手中。对于第一周有实践教学任务班级,各单位要提醒教师提前做好教学场所和相关教学文件的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到学生,保证实践教学能够按时进行。

2)做好本学期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准备工作。本学期有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任务的教师,要求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做好前期线上教学的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授课班级建立联系,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以及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3)检查教师授课计划、平时考核方案和教案的编写情况。对于教学准备中存在的问题,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主任)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保证开课前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4)检查针对感染新冠病毒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

针对在开课前以及线下教学过程中如有任课教师感染新冠病毒,教师不允许进入课堂,开课学院需协助任课教师提前做好线上授课、其他教师代课或调串课等工作安排。同时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进行报备。

5)检查针对感染新冠病毒教师学生的教学准备情况

针对感染新冠病毒暂缓返校的学生,各教学单位按班级统计不能按时返校学生信息,将各班不能按时返校名单由学生所在单位教学干事负责通知到任课教师,帮助任课教师开课前与不能按时返校学生建立联系。教学活动建议任课教师通过腾讯会议、钉钉等软件进入相应在线直播平台,通过每个班级配备的录播设备采用屏幕共享等方式使其同步参与课堂教学。如有学生感染新冠病毒,同样不允许进入课堂,各班班长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本班学生感染新冠病毒学生情况,按照暂缓返校学生的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活动。任课教师应重点关注无法参与线下教学活动学生的学习情况,通过网络推送在线学习资源,学生康复后开展辅导答疑,确保其学习进度。

特别注意:师生在感染新冠病毒期间以及康复期内,不得从事或参加剧烈的体育运动。

6)检查实践教学方案

实习实训(以下简称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实践教学方案应包含疫情防控内容,并符合下列疫情防控要求:

1)实习前和返回前的防控要求

学生无论是从学校或家里去实习,均要满足《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通知》文件中返校安排的相关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同学暂缓实习。实习结束返回前,师生同样要满足通知中返校安排的相关要求方可返校,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指导教师需及时报教务处。

2)实习途中的防控要求

实习途中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途中尽量不在公共餐馆就餐。

3)实习期间的防控要求

实习期间师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师生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地点,做到实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师生在实习期间要做好日常健康监测,若出现咳嗽、发热等可疑症状,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必要时可到当地医院就诊。

4)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集中实习指导教师须全程跟随指导,无论是采用集中实习还是分散实习形式,指导教师一方面要做好实习指导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习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实习师生的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和实习教学任务的完成。

针对因感染新冠病毒无法参与线下集中实践教学的学生,课程设计类实践课程建议任课教师尽量采取同步线上指导完成教学任务,校内实习实验类实践课程采取学生康复后单独辅导完成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须将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以书面形式存档备查,请将报告表电子版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于2月24日11:00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相关表格见附件2),方便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以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开端。

(二)开学前职能部门现场协调解决问题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学工处、后勤保障处将于2月25、26日到各教学单位现场协调解决检查出现问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期初补考工作

1.考试方式: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所有课程均为线下考试,因感染新冠病毒不能返校参加补考的学生,请各学院在补考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待康复后再统一安排补考。

2.考试时间:2月25、26日,每天四场,时间为8:00-10:00、10:10-12:10、13:00-15:00、15:10-17:10。

3.具体安排:

1)2月10日,教务处下发补考学生名单,各学院核对名单并按要求填写补考安排;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确定,专业课考试时间由课程责任单位确定;

2)2月16日14:00前各教学单位将补考信息安排表返回教务处考务科;

3)2月20日教务处汇总补考信息安排表,安排监考教师和考试教室,下发最终补考安排;

4)各学生所在单位根据补考安排表,通知补考学生按时参加补考考试。

4.补考期间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要检查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检查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考试中的突发事件。

5.考场异常情况处置

考场上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严重的学生,监考教师应立即向教务处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同时维护好考场秩序,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科学做好学生就医等工作。

6.各教学单位要督促有关教师及时认真阅卷,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月29日16:00。

三、开学后教学工作

1.上课安排工作

1)学生上课要求

本学期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学生上课可根据实际情况佩戴口罩。同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结合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网络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做好线上线下教学有效衔接的准备和预案。

2)课堂异常情况处置

课堂上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学生,授课教师应立即向教务处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同时维护好课堂秩序,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科学做好学生就医等工作。

3)错峰上下课时间安排

错峰上下课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2.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各教学单位做好上学期教学档案归档工作,做好期末电子试卷的整理、存档备份等工作。

3.开学第一周,各教学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要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师的到课率、学生的出勤率、教材到位情况、课堂的教学情况和未返校学生学习指导情况等。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干部听课制度》的规定,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确保本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1.错峰上下课时间安排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准备情况报告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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