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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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重修(补修)报名第二轮次工作将于2023年3月10日开始,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相关班级学生,要求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修(补修)报名,以免错过这次重修(补修)机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及格课程重修报名 1.全校学生(除2022级新生)春季学期不及格课程,本学期学生均可在教学一体化平台自行报名。 2.毕业班学生秋季学期不及格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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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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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班非原开课学期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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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2023届毕业班学生单学期不及格的课程中,如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可以委托学生所在单位教学干事或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代申请重修。请于3月14日前完成毕业班非原开课学期重修课程的申请流程。 一、毕业班非原开课学期重修课程的申请条件 1.如果本学期学校已开设的课程与学生所在专业班级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相似度大于80%。跟班学习的课程学分与学生原学习课程学分相差小于1学分; 2.学生申请的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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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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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学籍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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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工院字[2019]87号),学校对在校学生各学期累计不及格的学分进行统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现对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学生学籍做如下预警: 一、对各学期累计不及格的必修、限选和选修课程学分超过30学分的窦飞宇等20名学生,做出退学预警(名单见附件1)。 二、对各学期累计不及格的必修、限选和选修课程学分达到15~30学分的程馨瑶等87名学生,做出降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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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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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2学期教材征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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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材能够准确及时到位,现对2022-2023-2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时间:12月22日13:00-12月27日11:00;各教学单位教材审核时间:12月27日11:00-12月28日11:00。请各位老师务必在这个时间段指定好教材。我们本次采用的系统与上学期征订教材所用的系统一致,教师可用手机扫码进入小程序或电脑端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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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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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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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将《2023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结果统计表》(详见附件)下发给学生,要求学生根据表中目前已获得的必修课总学分和毕业总学分与毕业学分要求进行对比,参考表中“毕业结论”和“学位结论”列,在加上本学期开课和重修不及格课程学分的基础上,查看是否满足毕业和学位要求。 2.各学院要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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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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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2-2学期教材征订明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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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2021] 第28号)文件要求,现对2021-22-2学期师生征订教材明细进行公示。具体教材征订明细请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80578800 联系人:宋丽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教师选用教材明细 2.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选用教材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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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0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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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3-1学期教材征订明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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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2021] 第28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23-1学期师生征订教材明细进行公示。具体教材征订明细请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80578800 联系人:宋丽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教师选用教材明细 2.长春工程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选用教材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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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年0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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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3-2学期教材征订明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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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2021] 第28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23-2学期师生征订教材明细进行公示。具体教材征订明细请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80578210 联系人:章与非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教师选用教材明细 2.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选用教材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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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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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2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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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营造更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长工院教字[2019]35号)(详见附件1)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详见附件2)文件精神,现组织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提交2022级学生转专业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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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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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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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请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教学一体化平台”中的教学执行计划,教务处将不再进行二次校对工作。教学执行计划核对的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教学一体化平台中2023-2024-1学期的2019级建筑学、规划专业及2020级-2023级各专业开课计划(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执行计划管理),如有变动,请在系统平台中更正并送审,教学副院长审批。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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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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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四月份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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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运行及考务工作 1.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转专业、辅修专业的宣传工作,统计2022级转专业招生计划; 2.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工作; 3.继续完成2024届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审核工作; 4.组织各教学单位完成2023届毕业生毕业图像采集后期工作; 5.组织各教学单位核对下学期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确认教学进程,并安排公共类实践教学进程; 6.组织学生完成6月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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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4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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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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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CET报名、考试时间及开考科目 因我校符合四、六级考试考场要求的教室有限,因此本次英语四级考试限制湖西校区报名人数4410人,湖东校区报名人数2010人,校区报名达到限制人数后可跨校区报名。小语种及英语六级考试不限制报名人数。 2023、2024届毕业学生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7日13时—5月8日17时 温馨提示:因本次英语四级考试限制考生报名人数,请2023、2024届毕业学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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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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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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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进入中期阶段,为确保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设计成果质量,学校将于本学期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及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 二、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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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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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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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更好的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学校拟开展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工作,根据《长春工程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长工院教字〔2022〕7 号)(详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辅修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除外)。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 代码 辅修专业 名称 开办 学院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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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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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2校历及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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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2校历及进程表,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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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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