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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7-10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多媒体教学发展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提升教学效果,根据吉林省教育信息中心《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的通知》(吉教信中心字[2013]1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多媒体课件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上级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校在教学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包括单机版课件、网络版课件)、微课程项目,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审方式

1.参赛教师填写长春工程学院多媒体大赛推荐表。

2.各教学单位对参赛教师申报项目进行评比选拔,择优推荐统一申报。

3.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

三、申报名额

各教学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5个项目参加学校评比。

四、评审标准

详见《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分标准》及《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微课程组评分标准(2013年版)》(见附件4)

五、评审时间

(一)学校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初评:7月9日—9月3日

2.学校评比:9月3日—9月8日

(二)吉林省教育信息中心时间安排

9月10日前报送参评材料。

六、相关说明

1.参赛作品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

2.《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的通知》详细内容请浏览。

3.参赛教师于7月1日后在优课网(www.uken.cn)“大赛报名系统”上填写作者信息和课件信息;同时在“大赛报名系统”中下载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文件”,与课件一并刻录在光盘中,并在光盘上标注“报名信息文件”中的课件编号。教学单位于9月3日前将作品(光盘)、《长春工程学院多媒体大赛推荐表》(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多媒体大赛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7803室。联系人:李丽娜、高金宇,电话:85711125,电子文件发至147318507@qq.com。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多媒体大赛推荐表.doc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多媒体大赛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doc

附件4-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分标准.doc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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