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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14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教强省精神,不断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关于报送2014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11号的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均可申报,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体。以学生团队(不超过5人)进行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学生团队合作项目。

2.各类项目团队负责人仅限1人,团队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申报,未结题的项目成员不得参与申报。每位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实践、研究能力,学有余力,成绩优良。

3.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4.研究课题已列入前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立项。

四、材料提交

1.申请项目学生需认真填写《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盲审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2014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并于2014年4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至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指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例如:“机电学院-张** -项目名称”。

2.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2014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后,并于2014年4月23日前,将申请项目的申请书、盲审表、汇总表、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至E-mail:gr-1979@126.com,申请书及盲审表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联 系 人:郭瑞、马桂霞

联系电话:85711126

附件1: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盲审表.doc

附件3:2014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教务处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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