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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2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14年教学工作要点和《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五届优秀教案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2013、2013-2014学年全校开设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教案。

二、奖励等级及名额

1.奖励等级设一、二、三等奖。

2.按照《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办法》,各教学单位按本单位教师数的5%向学校推荐。

三、评选程序

1.教学单位评选阶段(2014年9月28日~10月18日)

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各教学单位组织评审小组(5人左右),按照《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分标准》(见附件1)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教案的评选。

2.学校评选阶段(2014年10月19日~10月29日)

学校将组织成立教案评审专家组,按照《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办法》及《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分标准》,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意见、参评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

四、评选标准

具体评选标准见《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办法》及《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分标准》。

五、要求

1.请申报教师提供申报评选教案的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教案、教师手册。

2.申报教师填写《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各教学单位填写《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3.申报教师可在2012-2013、2013-2014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中选择一门课程(不少于32学时)教案参评,PPT性质讲稿不能参加优秀教案的评选。

4.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评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5.请各教学单位在2014年10月1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参加校级优秀教案评选的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地点:第七教学楼7810室;电话:85711125;联系人:李丽娜、高金宇;《各教学单位推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47318507@qq.com)。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分标准.doc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3:各教学单位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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