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强化质量意识,促进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的提高,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
1.参加本次校级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为优秀。
2.参加校级答辩的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2%。
3.答辩的学生准备5-10分钟PPT。
4.学生答辩时提交成果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及题目审查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
2.地点: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具体地点见下表:
分组 |
参加校级答辩学生所在学院 |
答辩地点 |
第一组 |
电信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学院 |
7706 |
第二组 |
能动学院、水环学院 |
7705 |
第三组 |
勘测学院、土木学院、外语学院、理学院 |
7703 |
第四组 |
建设学院、管理学院 |
7809 |
三、组织工作
1.学校成立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评审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审查及评奖工作。
2.评审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成果质量,评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
四、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项设置及奖励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若干名。
2.学校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的学生及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与2014年6月19日16:00前将2014届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推荐汇总表(附件1)打印版1份(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科(湖西校区7810室)。
联系人:郭瑞、马桂霞;联系电话:85711126。
附件1:2014届优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