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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1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质量,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的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校级答辩的要求

1.参加本次校级答辩的学生应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为优秀。

2.推荐参加校级答辩的人数不超过本教学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2%。

3.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须准备5-10分钟PPT。

二、参加校级答辩学生须提供的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及题目审查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5.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记录、评分表及成绩评定表。

6.毕业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报告。

三、校级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

2.地点: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具体地点见下表:

分组

参加校级答辩学生所在教学单位

答辩地点

第一组

电信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学院

7教7407

第二组

能动学院、水环学院

7教7416

第三组

勘测学院、土木学院、理学院

7教7616

第四组

建设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

7教7703

四、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奖项的设置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参加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并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成果质量,评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15名;二等奖20-25名;三等奖若干名。

请各教学单位与2016年6月16日12:00前将2016届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推荐汇总表(附件1)打印版1份(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科(湖西校区7810室)。

联系人:郭瑞、马桂霞;联系电话:85711126。

附件:附件:2016届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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