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鉴于新冠疫情防控形势,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采取线上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2022届毕业生的教学进程,为了进一步做好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及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答辩的有关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2022届所有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均须在答辩前参加检测,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的通知》做好检测工作,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检测报告电子版各学院留存备案,汇总后于6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发送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2.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由各教学单位在2022年6月5日—9日自行安排,2022年5月27日前将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和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明细表电子版(附件1)发送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3. 答辩形式
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以线上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线上答辩要求采用网络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在确保与线下答辩等质同效的前提下,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网络视频答辩软件,并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4. 成绩录入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上午10点。成绩录入时,二次答辩的学生请在成绩录入备注项标注“二次答辩”字样。
5. 二次答辩时间
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答辩准备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实施方案》(附件2)。
二、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为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质量,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长工院教字〔2019〕51号)及《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长工院教字〔2019〕52号)(附件3)的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2022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的学生应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为优秀。
2.根据《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结合各学院工作实际,学校制定了2021届、2022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人数分配表(详见附件4),请各学院按照评选办法及分配指标组织参评2022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的学生答辩,并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学院推荐2022届校优秀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明细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3.各学院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成果质量,推荐校级毕业设计(论文)奖一、二、三等奖人选,并于2022年6月12日16:00前将2022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6)打印版1份(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王娜老师处(湖西校区7823室)。
4.由于2021届未开展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工作,请各学院根据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及《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和2021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人数分配表组织评审,推荐2021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一、二、三等奖人选,并于2022年6月14日16:00前将2021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7)打印版1份(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王娜老师处(湖西校区7823室)。
联系人:王娜;联系电话:80578206,15844073325。
三、毕业资格审核的有关要求
1.2022年6月11日-14日,进行毕业资格审核,为确保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14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2.2022年6月15日,各教学单位为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办理结业、退学或重修编级的相关手续,同时上报各分学位委员会会议决定。
3.2022年6月18日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4.教务处将于毕业典礼前负责将毕业证、学位证统一发放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给毕业生。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及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明细及答辩委员会样表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实施方案
3.《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
4.2021届、2022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人数分配表
5.学院推荐2022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明细表
6.2022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推荐汇总表
7.2021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