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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1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0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室资源使用效益,根据长工院教字[2021]4号文件,学校将在本学期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收悉。

一、开放实验项目创设工作

2021年10月6日-10月12日,实验中心(实验室)创设开放实验项目,准备相关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和实验成绩考核表等),并在长春工程学院“智慧双创云”平台开放实验管理系统中填报。

二、开放实验项目论证工作

2021年10月13日-10月19日,2021年度开放实验项目必须经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报教务处线上批复。

三、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

2021年10月20日-10月26日,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及兴趣爱好选择开放实验项目,在系统中执行相应的操作,并向相关实验室提出申请。实验室以开放实验项目为单元,按年级、专业和班级确定学生具体实验时间。

四、开放实验项目实施工作

2021年10月27日-12月10日,根据实验中心(实验室)确定具体实验时间,通知学生开展开放实验项目教学工作。

五、开放实验项目学分认定工作

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学生按要求完成实验项目且考核合格者,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联系人:王老师

 话:0431-80578205

注:支持系统为长春工程学院“智慧双创云”平台开放实验管理系统

https://ccit.yuntop.com

附件:开放实验管理系统操作步骤

 

 

             教务处

2021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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