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5]第8号
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实施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财预[2015]102号文件,我校获得2015年部门预算经费1020万元,其中教学实验平台建设专项获批2项,共计290万元,归教务处统筹管理。为保证省属专项资金项目及时完成并投入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获批教学实验平台建设专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预算 |
项目所属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教育BIM技术虚拟仿真建造实验室 |
75万元 |
管理学院 |
谭敬胜 |
2 |
水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实验室 |
215万元 |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
张文华 |
合计 |
2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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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所在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及预算执行。
三、项目中涉及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其他附属设备的采购及涉关实验室的环境建设等费用均应在采购设备预算中给予考虑,学校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四、请项目所在教学单位于2015年4月8日前完成技术标书(见附件1)、仪器设备购置询价表(见附件2)、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立项书(见附件3)的填报工作。
五、教务处将于2015年4月8日14:10在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7809室组织项目论证会,各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论证会时须提交技术标书1份、仪器设备购置询价表1份、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立项书5份。
联 系 人:郭瑞、马桂霞
联系电话:0431-85711126
教务处
2015年3月18日
附件1:技术标书样本.doc
附件2:仪器设备购置询价表.xls
附件3: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立项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