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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财政专项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1-27      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按照我校财务处《关于组织财政专项采购文件的通知》(长工院财字[2015]23号)文件要求,我处将于2015年12月11日14:00在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7809室召开省财政专项项目论证会,具体项目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预算

项目所属单位

项目负责人

备注

1

测绘地理信息实验中心实训平台建设

256万元

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

王仲峰

56万用于更新电脑

2

建筑自动喷灭火系统教学实验与实训创新平台

60万元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边德军

3

安全人机工程实验室建设

142万元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尹志刚

4

大学外语教与学一体平台建设

183万元

外语学院

唐艳玲

主要用于更新电脑

5

机械制造综合实验室建设

254万元

机电工程学院

孙立权

合计

895万元

二、项目所在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及预算执行。

三、项目中涉及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其他附属设备的采购及涉关实验室的环境建设等费用均应在采购设备预算中给予考虑,学校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四、各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论证会时须提供《技术标书》(见附件1)一式4份;《仪器设备购置询价表》一式1份;《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立项书》一式2份;《财政专项专家评审表》一式2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216653@qq.com

联 系 人:郭瑞、马桂霞

联系电话:0431-85711126

教务处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1:技术标书样本.doc

附件2:仪器设备购置询价表.xls

附件3: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立项书.doc

   附件4:财政专项专家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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