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部门):
依据学校近期开展的安全大检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组织开展了一次全校实践教学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安全隐患纠自查工作6月17日结束,教务处将对重点部位进行抽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践教学方面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教学单位在进行实践教学活动之前,学院应召开指导教师和全体学生动员会,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禁学生参与非法的集会活动或从事与实习(实训)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床上吸烟、不规范用电,严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处游泳;讲究卫生,防止感染疾病、食物中毒等。如果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带队老师应提前向主管实践教学的院领导汇报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2、落实实践教学安全工作责任制
院长作为本单位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和带队老师作为实践教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该高度重视学生实践教学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每一项外出实践教学都应该明确专人负责学生安全,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到位。外出实践教学开始后,各实习合作单位要将安全教育作为第一课,要求师生认真规范程序,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分析和排查。
3、确保学生外出实习的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实习时,应因地制宜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交通服务,外出实习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优先使用校内车辆接送学生。当校内车辆不能满足学生外出实习需求时,所选车辆应符合国家各项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实验室管理方面
1、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安全工作。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应督促、检查本学院实验室的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应做到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上墙,实验室门口应有本实验室责任人挂牌。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强调相关实验、实训安全注意事项,实验时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及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操作设备。
2、明确管理职能,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长是本学院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的安全管理;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实验室主任是本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要将实验室的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树立从上到下、安全事故人人有责的观念。
3、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加强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周围的走廊、过道无堆积物,保持畅通。教学单位应从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泄露以及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防辐射安全、大型仪器设备安全、实验操作技术安全、实验室网络安全等方面入手,结合本实验室自身特点,加强实验室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实验室安全无隐患,确保实验室无安全事故。
4、定期深入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教学单位负责人要定期深入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实验室卫生环境、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盗安全、化学试剂及危险品保管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检查要认真、细致,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请有关部门协同解决,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教务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