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管理 > 教务动态 > 正文
关于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开学阶段本、专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2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长工院防疫〔2021〕5号)《关于调整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长工院防疫〔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开学阶段本专科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学生:参加补考的学生于 2 月 25 日、26 日返校,并于2 27 日、28 日参加补考。其他学生于 3 月 1 日、2 日返校。3 3 日(周三)正式上课。

教工:2 月 27 日(周六)开始上班,3 月 3 日(周三) 正式上课。

二、理论教学及实践教学

1.理论教学工作

原教学计划中3月1日、2日的教学任务不必另找时间调串,请授课教师在本学期内自行调节教学进度完成教学内容。同时,各教学单位应做好开展在线教学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能够完成学校不能按时开学情况下的相应教学工作

2.实践教学含毕业设计工作

学校允许学生到国内低风险区实习,严禁到中、高风险区或有中、高风险区的城市实习。

1)实习前和返回前的防控要求

学生无论是从学校或家里去实习,均要满足《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长工院防疫〔2021〕5号)文件中返长返校安排的相关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同学暂缓实习。实习结束返回前,师生同样要满足通知中返长返校安排的相关要求方可返校,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需报教务处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实习途中的防控要求

实习途中需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途中尽量不在公共餐馆就餐。全程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 员近距离接触。如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妥善保存旅途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实习期间的防控要求

实习期间师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师生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地点,做到实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师生在实习期间要坚持早、中 、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晚点名制度。外出实 习学生与返校学习的学生一样,务必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实习师生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和实习教学任务的完成。

三、对不能按时返校学生的相关教学安排

1.各教学单位做好不能按时返校学生的统计工作,详细了解学生不能按时返校的原因,并做好跟进工作,学生所在单位教学办公室需积极联络学生的授课教师,针对学生预计返校的时间与授课教师确定好相关教学任务安排。理论教学可通过QQ、微信等方式布置教学任务、传递教学内容、解答教学疑问;实践教学视情况选择开展线上教学、返校后单独授课或安排与教学目标相符的其他教学任务。

2.针对不能按时返校学生的补考工作,学生全部返校后,学校另行安排时间组织其完成补考。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5日前将不能按时返校参加补考的学生名单及其原因报教务处考务科。




教务处

2021年2月2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