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3年教学工作要点和《长春工程学院教学检查制度》,学校定于9月23日至10月23日期间对2012—2013学年第2学期的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进行检查。根据《关于开展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教务处〔2013〕15号)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从命题环节、卷面情况、阅卷环节、文档管理、监考环节等5各方面进行自查,抽查的课程门数应不低于考试课程门数的50%,公共基础课要100%检查,检查的试卷数量不低于20%。同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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