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2021] 第28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23-2学期师生征订教材明细进行公示。具体教材征订明细请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80578210
联系人:章与非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教师选用教材明细
2.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选用教材明细
教务处
2023年1月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