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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学生暑假期间校外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0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暑假期间正值高温天气与汛期,为进一步筑牢实习安全防线,规范实习管理流程,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习学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学生暑期实习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暑期实习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成立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实习指导教师等各岗位职责,形成“学院—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学生”四级联动机制。对涉及高危环境、野外作业等重点实习任务须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杜绝管理盲区。

二、严格资质审核,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须对实习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专业对口、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严禁安排学生到与专业无关的岗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接触放射性或高毒易燃易爆物品等高风险岗位。所有暑期实习活动须签订权责清晰的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实习开始前须组织全覆盖的专题安全教育,内容涵盖实习纪律、交通安全、住宿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溺水、防诈骗、紧急避险自救等。同时,学院须为学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

三、细化过程管理,排查风险隐患

各单位应加强对实习全过程的动态监管,重点关注分散实习学生的跟踪监控。实习指导教师须通过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电话、微信等多元渠道与学生及实习单位保持定期沟通,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心理及生活状况,同时对实习单位工作环境及住宿条件等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并限时协调整改。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应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安全防范意识高,带队教师须全程在岗指导,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实习无关活动,应详实记录实习指导过程,妥善处置实习出现的问题,并按要求完成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四、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响应及时

各单位应会同实习单位,针对实习期间突发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群体事件等情况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流程,明确信息报送途径和时限,确保学院、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学生及家长之间的沟通渠道全天候畅通。如遇突发情况学生须第一时间联系实习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各单位接到报告后须在2小时内启动应急响应、在4小时内向学校提交书面初步处置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


教务处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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