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营造更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长工院教字〔2025〕29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5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制定、转专业宣传以及2025年停招专业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2025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
各学院依据接收专业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及学生就业情况等,制定2025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3),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去年,该计划经教务处及学校相关部门核准后,向全校师生公布。
1.做好转专业宣传工作,为了更好地让全校2025级学生了解各专业情况,各学院可以通过以下3种渠道进行转专业宣传:
(1)组织学生通过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了解各学院专业转专业宣讲视频,网站网址:
https://jwc.ccit.edu.cn/info/1057/4717.htm;
(2)组织学生通过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了解各学院专业基本情况,网站网址:https://zsb.ccit.edu.cn/xyjs.htm;
(3)将专业介绍视频等宣传资料上传至本学院网站进行专业宣传;
2.为便于学生对专业情况进行咨询,各学院需上报各专业的宣传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畅通)(详见附件4)。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转专业报名专业必须与该生当年高考选考科目相符(高考改革省份,学生选考科目含物理的为理科,选考科目含历史的为文科),不允许跨科类转专业(详见附件5)。
4.请组织本学院2025级学生,详细阅读《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并告知家长,同时请学生和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字(详见附件6),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转专业志愿填报。
二、2025年停止招生专业学生转专业工作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长工院教字〔2025〕4号)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四条第九款,对于2025年停止招生的以下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电工程学院)、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土木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计算机技术与工程学院)、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管理学院)和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学院),其学生可不受《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四条第三款限制(即“学校依据接收专业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及学生就业情况等确定转入学生数量,每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成功机会”),原则上可自愿申请转入本学院其他相近专业进行学习,学籍编入大二年级,经学校审定、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公示无异议后转入该专业。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27日前将《2025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和院长签字的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李老师备案(QQ:352043863,电话:0431-80578873)。
2.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27日前将《2025级学生转专业宣传工作相关专业情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发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3.请各学院将学生与家长签字的《告知书》(详见附件6)扫描件以“学号+姓名”方式命名(如:2511411101张XX),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2026年5月6日前发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4.请2025年停止招生专业学院自行组织学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停招专业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批表》(详见附件7)(纸版学院自行留存),扫描件以“学号+姓名”方式命名(如:2511411101张XX),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2026年5月6日前发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5.请2025年停止招生专业学院于2026年5月6日前将《XX学院停招专业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详见附件8)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和院长签字的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李老师备案(QQ:352043863,电话:0431-80578873)。
6.转专业相关事宜教务处联系人:任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431-80578873。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2.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
3.2025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
4.2025级学生转专业宣传工作相关专业情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长春工程学院专业选考科目信息(通用版2024)
6.告知书
7.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停招专业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批表
8.XX学院停招专业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