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吉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吉学位办〔2023〕2号)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我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按照《吉林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执行(见《吉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
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分别为:建筑学,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职业教育本科),应急管理。
三、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需向教务处报送以下材料:
1.吉林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
2.吉林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3);
3.吉林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
4.吉林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专家组名单(附件5)。
请相关学院于2026年4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办公楼107室),电子版(word和pdf两版)发送至邮箱1847803220@qq.com。
联系人:于亚楠 联系电话:80578205
四、新增专业所属教学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核对、按时报送,确保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无疏漏、无延迟,顺利完成。
附件:1.吉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
2.吉林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3.吉林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4.吉林省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
5.吉林省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专家组名单
教务处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