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我校教材的选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加强对教材选用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教材选用质量,充分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启用吉林省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管理平台(高等教育系统)的通知》,《长春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教材评价工作,请各学院(部)组织本学期有课的教师和学生对本单位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各年级学生使用的教材。
二、评价时间
2025年12月3日--12月19日
三、评价安排
1.教材评价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开展实施(建议任课教师利用课堂间休时间督促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教材评价)。
2.参评对象为全体学生和教材选用教师。
3.本次评价通过智慧校园进行线上评价(https://smart.ccit.edu.cn/portal/index):学生对所使用的全部教材评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教师对承担教学任务所选用的教材评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四、评价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材评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开展教材评价,及时跟进学生和教师评价进度,掌握教材选用中存在的问题。
2.各学院需将教材评价结果作为后期是否继续选用该教材的主要依据。对于评价结果为“合格”(80分以下)的教材,应当谨慎选用;对于评价结果为不合格(60分以下)的教材应停止选用,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教材再次进入课堂。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教材评价要求,评价结果将上传至“吉林省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管理平台”,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全部师生高质量按时完成本学期教材评价工作。
附件:1.教材评价操作说明-学生
2.教材评价操作说明-教师
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