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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规范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2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实习是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关键实践教学环节。暑假期间是高温天气和洪水洪涝灾害多发期,为保障暑假实习生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实习规范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等工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教学单位院长牵头,明确指导教师、辅导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形成“学院-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学生”四级联动机制。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习指导教师为直接责任人,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到岗到人。杜绝出现实习安全管理盲区,切实保障实习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类实习安全有序进行。

各教学单位负责实习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会同实习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做好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督促各系(部)做好实习的各项指导工作、审定实习工作计划、上报暑期实习情况清单、加强实习教学过程管理、检查实习教学质量、交流实习教学工作等。严格规范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内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教学单位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实习全过程,强化实习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实习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高温、暴雨等)防范应对,严格遵守《长春工程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长工院教字〔2019〕49号,明确实习期间纪律要求,明确告知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和联系人信息等禁止安排学生到与专业无关的岗位或高危岗位实习,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规定,不得安排夜班或高强度劳动。实习前各学院应当组织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覆盖实习全过程。

三、加强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实习单位情况,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实习全过程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交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通过定期深入实习现场或每日以其他方式(电话、QQ、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了解学生动态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安全排查务必做到对所有实习生的全覆盖,并做好排查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有效处置

各院系要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实习间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实习学生要立即向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报告,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院系和学校报告。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生专业实习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开展,不断提升实践育人质量。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长工院教字〔2019〕49号)



教务处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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