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2024学年学籍处理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4-10-2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工院字〔2023〕73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23-2024学年学籍做如下处理:

一、对各学期未通过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含理论、实践课,不包括素质通选课)累计大于20学分且无超学制风险的164名学生给与学籍异动,编入下年级学习;

二、对各学期未通过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含理论、实践课,不包括素质通选课)累计大于20学分且即将超学制无法降级的8名学生给与超学制警告通知,留在原班级继续学习。

对于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因专业停招无法降级的3名学生,留在原班级继续学习。

三、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如下学籍处理工作。

1.各学院对学籍处理结果应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并做好告知及交接等签字备案工作。

2.请各学院对级处理的学生做好班级调整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在班级名册中做好更新。

3.学生降级前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已取得的成绩、学分仍然有效。降级后如现班级有需修读课程,需要跟班修读,不能参加重修班级学习。

4.学生如对其学籍处理结果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5.降级处理的学生应于2024年10月23日到所降级班级上课。

6.请各位教学单位组织召开学籍处理专题会议,公布、解读学籍处理决定,及时做好学生的学业帮扶和思想疏导工作。



附件:1.降级处理的学生名单

2.超学制警告与跟班学习学生名单




                                     长春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