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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3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及2023级学生转专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营造更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长工院教字[2019]35详见附件1)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详见附件2文件精神,现组织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提交2023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并针对各专业特点,自行组织向学生开展专业宣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定2023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

各学院依据接收专业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及学生就业情况等,制定2023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4),该计划经教务处及学校相关部门核准后,向全校师生公布

二、做好转专业宣传工作

1.为了更好地让全校2023级学生了解各专业情况,各学院可以通过以下2种渠道进行转专业宣传:

1)组织学生通过长春工程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了解各学院专业基本情况,网站网址:https://zsb.ccit.edu.cn/xxjj/xyjs.htm;

2)将专业介绍视频等宣传资料上传至本学院网站进行专业宣传;

2.为便于学生对专业情况进行咨询,各学院需上报各专业的宣传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畅通)(详见附件5)。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转专业报名专业应与当年高考报名时,考生所在省份该专业招生选考科目一致;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请参考综合改革省份“3+3”、“3+1+X”模式高考专业报名要求(详见附件6)。

4.请组织本学院2023级学生,详细阅读《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详见附件2)并告知家长,同时请学生和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字(详见附件7),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转专业志愿填报。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2024年4月28日前将《2023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4)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和院长签字的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李老师备案(QQ:352043863,电话:0431-80578206)。

2.请各学院2024年4月28日前将《转专业宣传工作相关专业情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发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3.请各学院将学生与家长签字的《告知书》(详见附件7)扫描件以学号+姓名方式命名(如:2311411101XX),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2024年5月8日前发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4.转专业相关事宜教务处联系人:任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431-80578206。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3.长春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流程

4.2023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

5.转专业宣传工作相关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高考改革省份“3+3”、“3+1+X”模式高考专业报名要求

7.告知书



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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