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第17至18周(12月20日—12月31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下检查要点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自查工作,学校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1.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下学期教学工作量预算以及教师完成基础工作量情况;
2.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课表编排、教材订购情况;
3.外聘教师审批及聘任情况;
4.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及学生违纪作弊情况,以及考试组织(含提前考试申请)、阅卷、成绩登录(含延期登录成绩)、缓考学生统计等情况;
5.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6.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及教学档案资料归档情况;
7.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情况;
8.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
二、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0日—12月31日,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期末教学自查工作,留存自查记录,并形成总结报告。
2.12月31日16:00前,各教学单位上交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ccgcxyjwc@163.com。
教务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