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第19至20周(7月5日-7月18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下检查要点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自查工作,学校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1.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本学年教学工作量核算及发放情况;
2.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教材订购以及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3.外聘教师审批及聘任情况;
4.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以及考试组织、阅卷、成绩登录、课程目标达成等情况;
5.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6.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及教学档案资料归档情况。
二、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5日-7月17日,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期末教学检查自查工作。
2.7月12日-7月16日,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携带教学干事至水环学院和理学院进行期末教学自查工作及教学档案资料归档情况的观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7月18日16:00前,各教学单位上交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ccgcxyjwc@163.com。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