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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22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创计划”)工作,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21年4月22日—5月15日期间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评审对象

各教学单位在有效培育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计划”项目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效培育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

二、项目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专科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本、专科学生均可申报,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体。申请者须组成团队合作申请项目,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大一新生及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鼓励跨院系、跨学科合作。具有多专业学生组队的学科交叉项目彰显专业特色产教融合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立项。

(三)每个学生每年仅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承担在研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团队署名前3人)不能申报新项目。跨学院组队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受理立项申请。

(四)“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者除学校指导教师外,需同时选择一名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学校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导师需具有创办企业的实际经验,且其企业目前运行状况良好,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每名教师指导省级及以上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历年终止的省级及以上“大创计划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的执行时间为2年,获批立项“大创计划项目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

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文献调研、项目方案论证及培育等工作,并登录“长春工程学院智慧双创云”系统(网址:ccit.yuntop.com,初始账号和密码均为学生学籍号),在“大创管理”模块下填报项目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网评材料(项目PPT的PDF文件)、答辩视频。

学院评审

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录入“长春工程学院智慧双创云”系统(以下简称“双创系统”),由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进行审核

(三)学校评审

1.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有效培育项目数量(60%权重)和在校学生人数(40%权重)分配国家级、省级项目指标。国家级项目分配数量为22项,省级项目分配数量60项。

2.各项目团队在学院答辩成绩的基础上自愿申请参加学校答辩,学校答辩采用公开答辩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出国家级项目10项,省级项目20项。如申报项目过多,学校将根据学院答辩成绩择优选择项目进入校级答辩,拟定参加学校答辩项目数上限为80项。

3.在学校答辩中晋级国家级、省级的项目,该学院后续项目按学院答辩成绩排序依次递进。

、时间安排

(一)20214月224月2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双创系统”中填报项目信息,提交项目参评材料。

(二)20214月264月30日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网评及现场答辩。

2021年5月6日,各学院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排序推荐表(附件2及《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学校答辩项目汇总表》(附件3)。

(四)2021年5月7日,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确定并公布学校答辩项目名单。        

202159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1510日,“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0215月13日-5月15日,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请书(签字盖章版)形成PDF文档重新上传学校“双创系统”。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登录“吉林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填报工作。

六、其他事宜

(一)参加学校答辩的项目需准备5分钟PPT、项目申报书及阶段性成果材料一式5份。

(二)项目展示时间为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三)学校根据现场评分排序确定国家级项目10项,省级项目20项。

上述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联系,联系人:郭瑞;联系电话:0431-80578203。

附件1:2021年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效培育项目汇总表

附件2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排序推荐表

附件3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学校答辩项目汇总表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标准

   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PPT撰写要点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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