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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教师教学公开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4-0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提高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公开赛办法》(长工院教[2004]43号)和学校2013年教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于2013年4月至12月举行第七届教师教学公开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教师范围

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且2013年承担教学任务。

二、参赛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3名教师参加学校竞赛,要涵盖各教研室。

三、教学公开赛程序

教学公开赛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教学单位指导和预赛阶段(4月1日~5月1日)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课程组或教研室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形成团队合力,指导青年教师练就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夯实专业知识功底,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2)组织开展教学观摩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进行指导。

(3)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届教学公开赛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在本单位全面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活动,认真组织预赛评比,根据预赛成绩择优向学校推荐参赛人员名单。工作计划须于4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学校将委派相关人员参加各教学单位组织的预赛。

2.学校“微课”教学比赛阶段(4月1~5月20日)

参赛办法及相关要求详见《关于长春工程学院举办首届“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长工院教[2013]08号)。

3.学校评比(复赛)阶段(5月1~11月1日)

教学公开赛(复赛)阶段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以参赛教师的学期课表为依据,评审专家随堂听课两次,根据评分成绩确定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复赛阶段成绩不带入决赛。

4.学校评比(决赛)阶段(11月1~12月1日)

教学公开赛(决赛)阶段学校将成立评审专家组,采用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分数的方式。

教学公开赛成绩由参赛教师决赛成绩和参评“微课”教学比赛成绩组成,其中决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微课”教学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五、表彰奖励

1.本届教师教学公开赛设个人和集体奖。其中个人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不超过8名;集体奖若干。

2.学校对获奖教师和集体颁发证书和奖励。

六、组织机构

本届教师教学公开赛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现代教育中心、工会共同组织。

七、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于5月1日前将本单位参赛教师名单(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材料包括参赛教师参赛课程课表、授课计划、大纲(2013/2014(1)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参赛教师材料于9月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进入决赛的教师填写教学公开赛参赛教师信息表(见附件3),于决赛前十天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决赛教师准备3次授课内容,现场讲授内容于该教师比赛前30分钟由竞赛工作小组随机抽取,每次讲授时间为50分钟(±1分钟)。参赛教师在规定时间5分钟内,不能正常进行比赛,则视其为弃权。比赛时间间隔为10分钟。注重板书与各种教学媒体有效结合。

3.决赛期间,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本部门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全程观摩此次教学公开赛。

4.决赛期间,各参赛单位可以组织与授课内容相关专业的学生(30人左右)到场参加教学公开赛的观摩。

5.参加观摩教学公开赛的教师及学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场,同时要遵守比赛现场的要求,保持比赛现场的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进入比赛现场的全体人员,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置于振动状态。

八、联络方式

联系人:李丽娜、高金宇;办公地点:第七教学楼7803室;办公电话:85711125;QQ:147318507;邮箱:147318507@qq.com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公开赛评分标准.doc

2.教学单位参赛教师名单汇总表.xls

3.教学公开赛参赛教师信息表.doc

二О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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