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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蒋婷教师教学违规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3-05-02      浏览次数: 

关于对蒋婷教师教学违规的通报

2013年4月27日,理学院教师蒋婷在其给动力1241、2、3班级《高等数学Ⅰ》上课时提前下课,这种行为违反了《长春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对教学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教学违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蒋婷的提前下课行为已经构成教学违规,为严肃教学纪律,学校研究决定对蒋婷老师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增强工作责任感,严守纪律,杜绝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的发生。

长春工程学院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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