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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安排
发布日期: 2013-06-19      浏览次数: 

关于进行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工作安排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在2013年6月20日上午8:00组织校级答辩,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学校将组成由学校学位委员会成员、专业教师、教务处有关人员参加的校级答辩组。

2.各专业参加校级答辩学生确定:

(1)参加校级答辩的本科学生要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并且参加专业毕业答辩。

(2)参加校级答辩学生确定原则

专业(包括专业方向)班级第一个班的学号第一名同学,具体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及具体安排见附件1。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实习实验科联系,联系电话:85711126。

3.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的应携带以下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参加答辩,材料包括:

(1)专业毕业设计大纲及指导书、任务书、计划书,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及题目审批表;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审查表;

(4)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5)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6)答辩记录、答辩评分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等有关资

料。

4.参加校级答辩学生的答辩成绩以校级答辩为最终成绩。

附件1:2013届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xls

教务处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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