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第十八至十九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以及进行本学年教学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下检查要点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自查工作:
1.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教学工作量核算及发放情况;
2.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教材订购以及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3.外聘教师审批及聘任情况;
4.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以及考试组织、阅卷、成绩登录、课程成绩分析和小结等情况;
5.本学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情况;
6.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7.本学期教学工作归档情况。
二、学年教学工作总结主要内容
请各教学单位从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改革以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对本学年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准确。
三、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27日—7月10日,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期末教学检查自查工作。
2.7月11日17:00前,各教学单位上交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相关数据统计)和本学年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147318507@qq.com。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