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现就2012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2年立项并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及各单位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提出指导意见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2.学校教务处组织有关学科专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家按照有关评审办法对项目结题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评审意见。
3.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应查明原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详见附件3),各单位工作组要认真核查,签署意见后,统一交教务处备案。
4.结题验收报告需后附相应的成果支撑材料,对于一些“实物”成果请采用照片、视频等形式支撑,并将“实物”保留。
三、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含支撑材料)、需延期结题项目的《延期申请》材料文本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份。同时请将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果的照片、视频等材料按项目名称建立文件夹以电子版形式一同报送,学校将对项目进行鉴定、评审。
2.上述材料请结题人员于11月20日上交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附件1:2012年度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
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