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说明
我校2013年度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批国家级40项,省级20项,项目资助经费现已划拨到我校,经费预算分配详见附件1,现将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和中央财政关于加强“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专款专用,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只能用于立项资助的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由项目组成员依据项目研究需要使用,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项目经费。
三、审批通过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资助资金为每个项目1万元的资助标准,项目报销上限不得超过此标准。
四、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仅可用于以下支出:
1、材料费;
2、资料费;
3、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
4、专利申请费;
5、印刷费;
6、省级以上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内容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相一致的,可报部分差旅费。
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报销单,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六、项目所需报销的原始票据时间应处于项目培育期至结题时间段内。
附件1:2013年度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费预算分配表.xls
教务处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