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4]第10号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字〔2014〕3号)、《关于做好新学期校车校园安全和教育系统稳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字〔2014〕5号)、学校《关于做好新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的具体工作,特制定本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相关管理,严防、杜绝各级各类安全事故,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氛围,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在第一时间成立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窦立军
副组长:侯丽华 徐 亮
成 员:孙永善 许文韬 李长雨 李丽娜 郭 瑞
二、检查范围
1.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科室、会议室、资料室、文印室、教员休息室、教材科书库、仓库等。
2.全校范围内的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一)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科室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1.检查教务处所属各房间门窗玻璃、室内暖气、灯具、供电线路、电源开关等安全情况。
2.检查各办公室在没人的情况下及时的关门关电的情况。
3.检查各办公室使用违章电器(如电暖气、电吹风、电炉子)的情况。
4.严禁在室内吸烟,重点检查书库、文印室、资料室安全防火的情况。
5.检查各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文印室、教员休息室、教材科书库、仓库等是否有堆放私人物品的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专门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有明确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实验室水、电、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4.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标识、储存和使用情况。
5.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
6.实验室卫生状况,包括台面、地面整洁状况,药品、仪器设备摆放情况。
7.高压、高温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
上述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
1.自检自查阶段:各科室、实验室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立即处理并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备案。
2.复查整改阶段: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将对各科室、实验室进行复查,并针对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各科室、实验室要按照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意见按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工作小组。
五、工作流程
1.2014年3月6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成立安全检查工作小组。
2.2014年3月7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布置安全检查工作。
3.2014年3月10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教务处各科室、会议室、资料室、文印室、教员休息室、教材科书库、仓库等进行安全检查。
4.2014年3月12日—2014年3月21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将对全校实验室进行集中检查。
5.2014年3月30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进行安全检查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
六、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落实,重实效的整体原则,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此次安全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要按要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动查找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堵塞安全漏洞,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全面检查,构建长效机制。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要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一查到底,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表.doc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