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1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12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的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教材。鉴于全册/成套教材一般出版周期较长,故此次按全册/成套整体推荐的教材,允许其中部分教材出版时间范围扩大至2006年1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原则

1.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2.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3.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4.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推荐限额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将择优推荐3部教材参加“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教师填写《“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表》(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申报。

2.教学单位初审并填写《“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后统一报教务处。

3.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并按照限额提出推荐“十二五”规划教材建议名单。

4.学校审核并向省教育厅推荐“十二五”规划教材。

五、申报材料

1.《“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

2.“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3.佐证材料、推荐教材样书一式3份。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5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地点:七教7808室,电话:85711124,联系人:许文韬、吴晓波,邮箱:451868779@qq.com)。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2.“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doc

3.“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