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14年教学工作要点安排,教务处近期将组织专家对2013年以前立项的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材料
(一)校级教改结题验收材料
1.长春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书纸质1份;
2.长春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验收书纸质一式5份,电子版1份;
3.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一式5份,电子版1份;
4.完成项目的主要佐证材料。
(二)省级教改结题验收材料
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书纸质1份;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验收书纸质一式5份,电子版1份;
3.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一式5份,电子版1份;
4.完成项目的主要佐证材料。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各教学单位初评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教务处;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3.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三、结题验收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于2014年6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综合科(地点:7805,电话:85711134),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验收书.doc;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验收书.doc。
教务处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