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4]第38号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依照《长春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长春工程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针对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校实际,特对我校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
2015年3月2日—6月19日为全校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按教学计划中毕业设计计划周数进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
(一)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效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题要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有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选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偏离本学科专业范围,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坚持“真题真做”,难易适度,工作量适中。
2.注重应用性
工科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尽可能结合工程项目、科研和生产实际,要加大实用性和设计题目的比重;人文管理类应依据专业特点,尽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体现专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科研类论文题目要结合教师科研项目,以科研项目为依托,避免读书报告式的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结合学科创新、技术创新和具体产品创新,使题目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反映科技创新和社会生产创意的需要。
4.选题应具有可行性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符合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饱满,并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完成任务。
5.题目应具综合性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围绕本学科和专业选择有一定实用价值的、具有对所学课程知识、实践能力综合训练的题目,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培养综合应用能力。
6.严格二级教学单位题目审查
各学院应切实做好审题工作,组织各专业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选题要求制定选题细则,确定审题专家成员,落实审题程序。专业教研室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把好关,确保题目质量。
(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工作
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各阶段组织相应人员进行前中后期检查及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检查工作,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前期检查
各学院、各专业重点检查指导教师到位情况、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与下达、教学条件、开题等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填写《长春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检查表》,并及时总结自查结果。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随机抽查。
2.中期检查
各学院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学生的工作态度,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拟定解决办法,填写《长春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随机抽查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3.后期检查
各学院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检查学生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成果验收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应对各答辩小组的答辩情况进行检查,填写《长春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检查表》,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随机抽查。
4.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检查
各学院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论文类成果进行检查,确定其答辩资格,对不满足答辩资格的学生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通过方可进行答辩。各学院应对论文类成果的查重情况进行总结,教务处和学校督导组随机抽查。
三、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与内容
(一)选题与定题阶段(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26日前)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学院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范围,学生选题,审查指导教师资格等项工作;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举办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
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设计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及职责的有关文件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2.毕业设计实施细则及工作安排;
3.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基本信息一览表。
提交时间:2014年12月26日
提交地点: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二)调研与开题阶段(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20日前)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查阅资料、现场调研(或实习、试验)、拟定设计(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开题答辩、开题报告审核。
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总结。
提交时间:2015年3月23日
提交地点: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三)写作阶段(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6月16日前)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指导教师的安排,完成设计说明书(论文)工作。
注:论文类成果应与2015年5月29日前将毕业论文电子文档上交到本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本科学士学位论文查重。
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答辩委员会组成文件;
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工作总结。
提交时间:2015年6月8日
提交地点: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四)审查、答辩与成绩评定阶段(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19日前)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指导教师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确定具有答辩资格学生名单和组织安排论文(设计)答辩、评定并登录成绩。
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设计题目汇总表(含有毕业设计成绩);
2.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总结。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论文类成果查重总结报告。
提交时间:2015年6月24日
提交地点: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五)资料整理和总结阶段(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1日前)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整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并进行存档,分别以专业、学院为单位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
需提交的材料: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提交时间:2014年7月9日
提交地点: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