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第18-21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下检查要点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自查工作:
1.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教学工作量核算及发放情况;
2.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考试组织、阅卷、成绩登录、成绩分析、课程总结情况,平时成绩考核方案落实情况,平时成绩单提交情况,考查课程成绩评定情况;
3.本学年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情况(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划分,要求评价等级要有梯度。);
4.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5.下学期初补考工作准备情况;
6.下学期重新学习工作安排情况;
7.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情况;
8.下学期教材征订情况;
9.本学期教学工作归档情况。
二、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14年1月17日前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完成期末教学检查自查工作。
2.2014年1月17日16:30前,各教学单位上交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相关数据统计)电子版发送至147318507@qq.com。
附表: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xls
2.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