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于第9-12周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
二、检查内容
此次期中教学检查除常规检查项目外,重点检查①教学文件是否齐全、规范;②平时成绩考核方案是否规范;③考查课、素质通选课的过程管理及终结性考核方式的制定情况;④学生作业批改检查情况;⑤实践、实验教学过程监管情况;⑥学科竞赛的开展情况;⑦教学秩序的检查情况。
三、时间安排
1.4月27日,学校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4月28日-5月20日各教学单位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
2.4月27日—5月20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与各教学单位联合组织学生评教工作。
3.5月20日—5月22日,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4.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例会,通报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比较突出问题,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对发现的典型事例在全校通报表扬并推广。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学期检查内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各项检查工作要有检查记录和统计数据。
2.各教学单位应召开1-2场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各教学单位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概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附师生座谈会议记录摘要,工作总结与工作方案于5月20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地点:第七教学楼7810室,电话:85711125),同时请将电子文稿传至147318507@qq.com。
附件123——1415-2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1.xls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