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第20至21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以及进行本学年教学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下检查要点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自查工作:
1.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教学工作量核算及发放情况;
2.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教材订购以及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3.外聘教师审批及聘任情况;
4.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以及考试组织、阅卷、成绩登录、课程成绩分析和小结等情况;
5.本学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情况;
6.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7.本学期教学工作归档情况。(特别注意毕业设计成果审核、存档情况,在确保一人一题的基础上审查每人任务书、开题报告、计算书、成绩评定表等材料的一致性;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等相关教学文件的一致性。)
二、学年教学工作总结主要内容
请各教学单位从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改革以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对本学年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准确。
三、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6日—7月19日,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期末教学检查自查工作。
2.7月20日17:00前,各教学单位上交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相关数据统计)和本学年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147318507@qq.com。
附表: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xls
2.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xls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