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第18-19周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下检查要点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自查工作:
1.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下学期教学工作量预算情况;
2.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教材订购以及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3.外聘教师审批及聘任情况;
4.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以及考试组织、阅卷、成绩登录、成绩分析和课程总结等情况;
5.本学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情况(请依据本学期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情况、教学文件规范情况、教学效果、教学建设、教学研究及承担其他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评定,要求“优秀”不能超过总评价人数的30%,“优秀”“良好”总数不能超过总评价人数的75%);
6.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7.本学期教学工作归档情况。
二、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1月4日—1月19日,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期末教学检查自查工作。
2.请各教学单位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相关数据统计)于1月19日16:00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147318507@qq.com。
附表: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xls
2.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xls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