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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2-26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制度》,现对开课前教学准备工作和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教学准备检查工作

按照学校的要求,在2月27日下班前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项目包括:

1.教学条件准备情况

(1)检查教材到位和发放情况;

(2)教室中桌椅和教学备品的配备情况以及电灯、电源、电铃等教学设施的完好情况;

(3)多媒体设备、语音室设备完好情况;

(4)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的卫生情况;

(5)实践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2.师生到位情况

(1)做好教师到岗情况和学生返校注册情况的统计;

(2)检查本单位外聘教师的聘任和教学准备工作情况;

(3)要求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查看第一次课上课的时间和地点,保证任课教师全部到岗,学生准时到达教室。

3.教学任务安排与落实情况

(1)认真核对教学任务和课表,及时将本学期课表发到任课教师和学生手中。对于第一周有实践教学任务的班级,各教学单位要提醒责任教师提前做好教学场所和相关教学文件的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到学生,保证实践教学能够按时进行;

(2)检查教师授课计划和教案的编写情况。

对于教学准备中存在的问题,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主任)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保证在开课前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4.补考工作组织情况

补考时间定于2月27日~28日进行;各教学单位要督促有关教师认真阅卷,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3月2日下班前。

(1)检查考场安排及卫生等情况;

(2)检查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3)检查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

二、开学初教学检查

开学的第一周,各教学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要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校领导、教务处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到各校区教学楼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师的到课率、学生的出勤率、教材到位情况和课堂的教学情况等。学校教学检查组的人员安排情况见附件2。

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干部听课制度》的规定,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

三、要求

各教学单位须将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以书面形式(表格见附件1)于2月27日下班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以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准备情况报告表.doc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doc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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