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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14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现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填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表(附件1)、实践教学(实习、课程设计)执行计划(附件2)。

2.填报“长春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基本信息一览表”和“长春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检查表” (附件3)。

3.根据本学期的实验课表,做好本学期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决算工作,并按照实际发生的实验循环次数及学时数填报实验工作量决算表格(附件4),教务处将进行核查。

4.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3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5.统计本单位各实验室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填报《教学设备维修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由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3月28日前统一报教务处审批。

联系人:郭瑞、马桂霞

联系电话:85711126

地点: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7810室

附件1:实验课表.xls

附件2:实践教学(实习、课程设计)执行计划.xls

附件3:毕业设计常用表格汇总.rar

附件4:实验教学工作量相关表格.xls

附件5:教学设备维修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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