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质量,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的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校级答辩的要求
1.参加本次校级答辩的学生应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为优秀。
2.推荐参加校级答辩的人数不超过本教学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2%。
3.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须准备5-10分钟PPT。
二、参加校级答辩学生须提供的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及题目审查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5.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记录、评分表及成绩评定表。
6.毕业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报告。
三、校级答辩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
2.地点: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具体地点见下表:
分组 |
参加校级答辩学生所在教学单位 |
答辩地点 |
第一组 |
电信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学院 |
7教7407 |
第二组 |
能动学院、水环学院 |
7教7416 |
第三组 |
勘测学院、土木学院、理学院 |
7教7616 |
第四组 |
建设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 |
7教7703 |
四、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奖项的设置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参加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并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成果质量,评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15名;二等奖20-25名;三等奖若干名。
请各教学单位与2016年6月16日12:00前将2016届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推荐汇总表(附件1)打印版1份(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科(湖西校区7810室)。
联系人:郭瑞、马桂霞;联系电话:85711126。
附件:2016届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