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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届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同期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吉教高[2017]2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并择优推送参加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

本次创新创业成果展主要是以图文的形式展示我校大学生(含毕业生)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项目来源包括: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历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各类学科竞赛优秀获奖项目,以及毕业五年内的学生和在校生创办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等。

各学院应择优推荐展示优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于614日前按学校分配的项目展板数量(多报不限),将展板内容电子版报教务处实习实验科,学校将进行统一排版制作。

各学院展示项目数量、展板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各学院推荐创新创业项目数

附件2:创新创业项目展板内容及要求

教务处

    201766

 

附件1

各学院推荐创新创业项目展板数量

序号

学院

展板数量

1

勘察与测绘工程学院

5

2

机电工程学院

7

3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5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7

5

土木工程学院

5

6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5

7

建筑与设计学院

5

8

理学院

2

9

管理学院

5

10

外语学院

2

11

计算机学院

5

上表中的展板数量为各学院完成创新创业展板数量的最低要求,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择优推荐,多报不限。

附件2

创新创业项目展板内容及要求

学院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200字左右

项目成果:专利、论文、奖励等(没有可不填)

项目负责人:姓名、简介、联系方式等

项目组成员:姓名(班级)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项目创新点:100字左右

成果展示:3-4张图片,每张图片应有图注。

创业类项目(成果)还需要有以下内容

主要产品和服务:

获得资金扶持情况:创业类项目填写(不超过100字)

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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