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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1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及2021级学生转专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营造更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长工院教字[2019]35)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文件精神,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提交2021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并针对各专业特点,自行组织向学生进行宣传。具体要求如下:

制定2021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

各学院依据接收专业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及学生就业情况等,制定2021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4),该计划经教务处及学校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

做好转专业宣传工作

1.为了更好地让全校2021级学生了解各专业情况,各学院在疫情期间可以通过以下3种渠道进行转专业宣传:

1)各学院组织学生通过长春工程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了解专业基本情况,网站网址:https://zsb.ccit.edu.cn/list/?114_1.html;

2)将宣传资料上传至本学院网站进行专业宣传;

3)通过腾讯会议等媒介组织转专业招生宣传专题报告或宣讲会,将专业宣传海报、宣讲视频等材料上传至教学工作群由各学院协助转发。

2.为便于学生对专业情况进行咨询,各学院需上报申请专业的宣传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畅通),教务处汇总后面向全校2021级学生公布。

3.综合改革省份考生,转专业报名专业应与当年高考报名时,考生所在省份该专业招生选考科目一致;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请参考综合改革省份“3+3”、“3+1+X”模式高考专业报名要求(附件6)。

4.请组织本学院2021级学生,详细阅读《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详见附件2)并告知家长,同时请学生和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字(详见附件5),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转专业志愿填报。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2022年4月29日前将《2021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的Excel电子版和经院长签字后的扫描件电子版以及《转专业宣传工作相关专业情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7)的Excel电子版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后以学院名称命名发至邮箱:ccgcxyjwc@163.com,《2021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加盖学院公章和院长签字的纸质版待返校后补交

2.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与家长签字、利用学号+姓名方式命名(如:2111411101XX)、JPG格式电子版的《告知书》汇总后于2022年5月9日前发至邮箱:ccgcxyjwc@163.com。

3.转专业相关事宜教务处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431-80578206,15844073325,15704307230。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附件3:长春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流程

附件4:2021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

附件5:告知书

附件6:综合改革省份“3+3”、“3+1+X”模式高考专业报名要求

附件7转专业宣传工作相关专业情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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