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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吉林省高校“金课”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校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5-17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和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 2.0,以项目建设为引领,积极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金课”,加快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吉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 年吉林省高校‘金课’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办函[2019]13 号),学校组织校内遴选推荐,有关事宜如下。

一、吉林省建设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以建设高校“金课”工作坊为载体,以提升课程建设质量水平为目标,以构建“金课”质量标准为引导,以健全管理制度为保障,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重点,利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建设5个左右吉林省高校“金课”工作坊,立项确定500门左右“金课”建设项目,规划认定200门左右具有吉林特色的“长白山金课”,加快推动高校课程优化升级,示范带动“课堂革命”,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二、建设原则

强化建设主体。明确教师在“金课”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选好课程负责人、建好课程团队,明确课程建设目标。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学术影响力和威信,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具有合作精神和优良团队文化。

面向各类课程。按照“两性一度”标准(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在不同类型高校、不同类型课程中规划建设一流课程,坚持分类建设、特色建设、协同建设、高起点建设。

突出示范引领。聚焦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带动高校优化升级课程建设,适当提高课程难度和挑战度,构建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示范带动课程建设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分步建设实施。按照先遴选计划项目选题,夯实省级“金课”建设基础,全力打造国家级“金课”的“三步走”规划,支持高校在全面振兴本科教育中建设一批国家、省、校三级“金课”。

三、吉林省2019 年建设任务

“金课”建设计划项目分成三类,有望获批国家级“金课”的建设项目为A类,经过1-2年建设培育有望获批国家级“金课”的建设项目为B类,经过2-3年建设培育有望获批国家级“金课”的建设项目为C类。通过高校推荐,省专家组评审,“金课”工作坊孵化,2019年度拟遴选确定“金课”建设计划项目A类30个、B类50个、C类100个。

四、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须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人应具有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和清晰的建设思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科学的教学方法和较好的教学效果。

3.申报人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以及高度的课程建设热情。

4.申报人能够按时保质主持完成课程建设,并能持续推动课程更新和应用推广工作。

5.申报人近3年未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违纪行为。

(二)申报课程条件

1.申报课程能站在“立德树人”“以本为本”的战略高度,将思政教育贯穿到课程建设全过程,在课程思政、专业思政中创造性地实现“两性一度”。申报课程须连续开课三年以上(含三年)。

2.课程内容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前沿性,融入当前国内乃至国际上最前沿的知识技术,最先进的方法,具备最严密的科学性,课程有一定难度,对教师和学生提出更高要求。

3.已获评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虚拟仿真项目、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的特色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可优先申报。

五、我校申报限额

根据省教育厅对公办高校分配的名额数,各学院限申报2门,校内对申报课程进行遴选,推荐8门课程参评省级“金课”建设项目评审。

六、我校申报遴选步骤

(一)课程负责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主确定申报课程名称,自行组建课程建设团队,明确课程建设思路,客观填报申报材料。

(二)教学单位遴选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申报课程进行校内遴选,按照“以评促建”的思路,做好课程建设指导,按限额遴选确定本单位推荐课程,并进行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向学校推荐(表明申报类别)

(三)学校专家组遴选指导。学校依据吉林省教育厅申报“金课”建设培育项目类型、数量,组建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确定8门课程推荐参加省“金课”建设项目评审。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各学院请于2019年5月27日(周一)早8:00前,报送《吉林省高校“金课”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吉林省高校“金课”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签字盖章)。《申报书》与《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jwc_ccit@163.com。文件夹以“XX学院”命名,每个子文件夹分别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二)各学院申报项目需排序上报,在汇总表中体现。

(三)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7815室),联系人:苗绘;联系电话:0431-85711124。

                                                                            教务处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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