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工院教字[2018]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8级学生转专业招生计划表,现下发《关于2018级学生转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长工院教字[2019]13号),各学院组织2018级学生转专业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组织2018级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二、各学院依据《长春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填写转专业情况汇总表,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转专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纸质版材料(经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经教务处复核后,将公示2018级转专业学生的申请结果。
长春工程学院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