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学校决定于2020年5月8日—20日对2019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和2018年申请延期的“大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2019年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见附件1)。
(二)2018年申请延期的项目(见附件2)。
二、验收方式及时间
(一)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均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自行组织验收。
(二)各学院须成立评审专家组在线开展项目结题答辩与验收。
(三)结题评审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三、验收内容
(一)学生开展项目研究情况。
(二)项目按立项计划完成情况。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和创业实践方面的收获。
(四)取得的相关成果,包括论文、专利、作品、实物等。
(五)项目经费的详细使用情况。
四、材料提交
(一)结题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须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传以下材料,网址:ccit.yuntop.com,初始账号和密码为项目负责人的学籍号。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签字盖章);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签字盖章);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签字盖章);
4.项目总结报告及成果简介;
5.项目经费使用明细(附发票及材料详单复印件);
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过程记录册;
7.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须在“平台”上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经院、校两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生效。
8.依托大创项目发表的论文及申请的专利,须由成果署名排序最靠前的学生在“平台”中的“论文管理”和“专利管理”模块中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佐证材料(含封面、目录、正文、录用通知等电子扫描件)及专利佐证材料(专利证书、受理证明等电子扫描件)。
(二)材料提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上传材料均须用“CS扫描王APP”扫描形成PDF文档后上传。
2.在提交“结题申请”前,应先在“平台”中填报完成论文或专利的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之后点击“结题申请”页面中的“添加成果”,选择链接与项目相关的论文及专利成果,作为项目结题的支撑材料。
3.“平台”中大创管理是按项目的项目立项,项目变更、中期检查、延期申请、结题申请的流程逐级审批,并分阶段上传材料,每个流程均需要学院、学校两级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4.“项目经费使用明细”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过程记录”可在“平台”中完成。
五、其他事项
(一)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学校颁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证书》,并按《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修订)》(长工院教字〔2019〕60号)文件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二)各教学单位须在2020年5月31日前将本次结题项目的所有相关材料在“平台”中审核完毕,否则将会影响本单位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
(三)“大创”项目经费使用按《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长工院教字〔2019〕65号)文件执行;结题标准按《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工院教字〔2019〕64号)文件执行。
(四)毕业班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原则上不能提出延期申请。
上述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郭瑞;联系电话:0431-80578203。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名单
附加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简介
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管理文件